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胜利油田河口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桩11区块综合调整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胜利油田河口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桩11区块综合调整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河口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
2026年4月23日,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对“胜利油田河口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桩11区块综合调整工程(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验收意见;2026年5月11日,专家对项目验收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通过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至少20个工作日: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6月1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胜利油田河口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翟主任
联系电话:0546-868857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桩11区块综合调整工程(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