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排609-平17等两口探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排609-17等两口探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排609-17等两口探井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现有开发区块(排609区块)北侧约2.15km

2025425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排609-17等两口探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自2025522日至2025619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排609-平17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关于排609-平17等两口探井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pdf

排609-平17验收复核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排609-平17探井最终版.pdf

信息来源: 
202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