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管理九区大31区集油、掺水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河口采油厂管理九区大31区集油、掺水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管理九区大31区集油、掺水管线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地理位置: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建设内容:新建集油管线1条,起点为大31-1#计量站,终点为丁王站,长度约4.916km;新建掺水干线1条,支线7条,干线起点为丁王注水站,干线终点为大31-1#计量站,支线终点为区域内各井场,长度约8.896km。废弃管道拟清洗后,全部注浆封存。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详细:河口采油厂管理九区大31区集油、掺水管线改造工程环评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ACYVZK9C83V4BLXEWd1Ng 提取码:s0bw),若希望进一步查阅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与建设单位联系。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河口采油厂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子邮箱:wanggaobin.slyt@sinopec.com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所在地相关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方式向我们发送公众意见表。请公众在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同时提供详实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应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3年5月15日
河口采油厂管理九区大31区集油、掺水管线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