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埕东油田埕南13-平18井区零散调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埕东油田埕南13-平18井区零散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境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设施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7月4日-2019年8月1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于军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埕东油田埕南13-平18井区零散调整工程--其他事项说明.pdf
埕东油田埕南13-平18井区零散调整工程验收报告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