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了旧版制度中较大隐患的分级,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首次在油田制度中明确规定将风险提示函、事故警示函等作为风险和隐患清单更新的必要条件,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并进行管控……日前,油田印发《胜利油田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油田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依据集团公司印发《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制〔2024〕21号)的相关要求,油田结合各级政府关于双重预防机制的政策变化及油田管理实际,对《胜利油田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管理实施细则》(胜油局发〔2020〕78号)进行修订。
“在原版基础上,厘清业务部门责任界面、强化动态管控执行力和岗位风险管控。”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主要从厘清业务部门责任界面、强化动态管控执行力、强化岗位风险管控,结合政府关于双重预防机制的监管执法要求,明确总部对双防平台的具体管控要求等十个方面进行修订。
在部门责任界面方面,油田明确各部门及直属单位的管理职责,安全环保质量管理部是油田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管部门;油田各业务部门是本业务系统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管理部门;直属单位是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基层单位是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主体。
在强化动态管控执行力方面,油田首次在制度上明确将风险提示函、事故警示函等作为风险和隐患清单更新的必要条件,以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发现风险并进行管控。即各单位和部门在收到政府、集团公司、油田发布的风险提示函和事故警示函后,应在24小时内立即启动排查工作,并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排查并建立专项台账,排查完成后的一周内,需要更新“两清单”并落实管控措施。
在强化岗位风险管控方面,突出岗位风险的前端管控,要求各岗位建立岗位危险事件清单,明确岗位涉及的作业活动、设备设施、主要危险源。紧密围绕岗位危险事件清单,开展员工培训、练兵、应急管理及考核,让员工明白干什么、学什么、练什么、考什么,真正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审批程序分四个层次(基层单位、直属单位、油田业务部门、油田)明确各级清单的形成过程,落实每个节点的管控责任人(责任部门),统一在信息化平台上体现,最大限度减少资料要求,实现减负赋能。
《细则》还进一步明确风险承包人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调整了风险的划分原则和隐患的分类方法,取消了旧版制度中较大隐患的分级,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符合国家、集团公司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以及经评估导致风险升级为重大风险的隐患为重大隐患;其他隐患为一般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