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对供应商实施物资质量诚信行为积分管理

油田近日印发《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积分及供应诚信评价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通过积分评价及不诚信行为处理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和管理进入油田市场的供应商,该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中明确,供应商被赋予100分质量积分基础分值,每月根据质量形成质量积分,并按照扣分情况,给予供应商警示或风险停用供应商全部资质2至6个月不等处罚。

按照“动态管理、量化评价、失信惩戒、滚动实施”的原则,《规定》从管理职责、供应商质量积分评价及不诚信行为处理、管理要求等方面,加大与油田建立物资购销服务关系的供应商的管理力度。

对油田物资质量监督抽检、质量监造、到货检验、性能检验、质量验收、质量督查等环节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油田制定了详细的积分评价标准以及不诚信行为处理标准。

对发现的物资供应不诚信行为,油田也将按照《物资供应诚信评价标准》给予相应处罚。其中,对伪造资质证书、第三方检验报告,规避检验或监造,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或承诺提供售后服务或售后服务差,影响装置或设备使用功能造成生产装置降负运行,质量保证体系存在问题且影响程度较大的;出现质量问题拒不缴纳违约金,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行为;对伪造事实进行不正当竞争,涉及影响人身安全的产品(如阻燃服、安全带、安全帽等)出现产品不合格等质量问题的等行为,取消供应商6个月至2年的交易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对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原因,给油田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安全环保质量事故;造成不可挽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影响装置或设备使用功能;给生产建设带来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影响等重大质量问题的,永久取消服务关系。

供应商质量积分扣罚分值实施动态管理,每个扣罚分值自扣罚起正常履约满12个月后清零计算,供应商风险停用期满后自动恢复其资质。被取消交易资格的供应商,中石化年度框架招标中标后的选商资格不予推荐,需要供应商在取消交易资格期满后,重新提交建立服务关系申请,按照新准入供应商标准组织考察,合格后方能建立服务关系。



信息来源: 
2023-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