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六督联动”精准防控经营管理风险

  油田近日印发的《经营管理“六督联动”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审计、纪检监督、党委巡察、内部控制、财务稽核、法律合同等六种监督资源实施统筹管理,建立联动运行机制,整合优化监督项目,避免交叉重复检查,减轻基层迎审迎检负担,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防控经营管理风险。

  “六督联动”工作涉及审计部、纪委监督部、党委巡察办、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财务资产部、企管法规部等部门,监督内容涵盖投资决策事项、招标投标、法律合同、项目实施过程、物资采购与使用、销售行为、财务资产经营、内部控制与风险防范等方面。

  “六督联动”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统筹协调人员,互通监督信息,共享监督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制订措施、实施整改,实现专业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每年年初,各部门调研并形成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上报油田“六督联动”监督办公室。办公室经专题会议论证后,统筹编制油田“六督联动”监督计划,经大监督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监督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部门每月末对当月工作进度、发现的问题、需要协助解决的事项等进行梳理上报。油田“六督联动”监督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监督项目运行情况汇报,交流监督工作信息,研究解决“六督联动”运行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监督检查结果是油田了解各单位、各部门经营管理状况和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油田对监督项目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依据油田经营管理风险管控考核办法处理;对问题有关责任人,按照中国石化职工处分规定处理并依据有关规定问责。


信息来源: 
202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