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发布机关部门监督监管责任清单

  7月26日,油田下发《关于印发胜利油田机关部门监督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油田机关各部门监督监管工作职责,构建起内容完善、边界清晰的监督监管责任体系。

  机关部门监督监管责任清单是油田“五位一体”大监督责任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知》全面梳理明确了28家机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相关工作的监督监管规范固化,逐条列出,实现了应纳尽纳。责任清单共计235项。其中,监督责任112项监管责任123项。

  监督责任与监管责任并不相同,二者在过程范围、对象和目标上都有一定区别。纪检监督部监督预防室(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监督责任体现部门直接管理责任,通过加强对油田决策部署、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程序等执行情况的职能监督,促进提升执行力,提高管理质效;监管责任体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通过加强对本系统及相关业务领域风险防范与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管,防范失管失控。

  清单实现了油田28家机关部门的全覆盖,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各部门的权责界面。13家监督委员会成员部门监督监管责任清单按照《胜利油田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五位一体”大监督责任清单制定,既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又对本系统本领域业务监管;其余15家机关部门履行“管业务管监督”责任,加强对业务系统和领域的监督监控,进一步防控风险。

  机关部门监督监管责任清单的制定进一步推动了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要发挥管业务管系统优势,聚焦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加强监督,提升从源头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结合油田年度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油田进一步细化了“五位一体”大监督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的监督任务、工作计划、重点措施、目标成效,同时将29项重点项目列为监督重点。

  据悉,油田在机关纪检委员培训班上宣传贯彻了清单内容。下一步,油田将机关部门监督监管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机关部门党建考核标准中,通过常态检查、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党建考核等形式,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全面防范各类风险。


信息来源: 
2021-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