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加强疫情期间生产建设物资防控管理

  8 月 12 日,胜利油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疫情期间油田生产建设物资防控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严控供应商外来人员,做好物资发运前的防疫、运输路线规划、物资到货防疫等工作。

  要做好物资发运前的防疫工作。对于集团化采购和油田集中采购物资,发运前供应商需严格消杀工作。供应商必须对货物、包装物及载具进行全面消杀。驾驶员和送货人员出发前,要测量体温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和健康绿码、行程码,供应商做好人员信息台账管理。消杀后要保留消杀照片,做好消杀记录。

  要做好运输路线规划。供应商在物资发运前,要规划制订合理的运输路线图,避免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输过程中,驾驶员要严格按照路线行驶,并做好个人防护。

  做好物资到货防疫工作。入库物资由物资管理配送中心各服务部组织消杀;直达物资由各使用单位组织消杀。到货验收装卸阶段,先进行到货物资和载具的消杀工作。全面消杀完成后,再进行装卸和验收作业。装卸和消杀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作业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消杀、装卸和验收过程中,供应商驾驶和送货人员尽量不下车。因吊装安全要求确需下车的,要全程佩戴口罩,与接卸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密切接触。消杀后接货单位要保留消杀照片,做好消杀记录和消杀、装卸、验收人员信息台账。

  使用单位自主采购物资的防疫工作要参照油田生产建设物资的防疫要求运行。

  为了避免因到货物资或外来现场服务人员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通知》不仅对油田生产建设物资的防疫工作作了明确说明,还对供应商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防疫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要严控供应商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到现场服务。按照油田属地管理要求,各使用单位是物资供应商人员到场服务管理的责任主体。为严格控制人员流动,坚决阻止疫情输入蔓延,各单位如非必要,尽量不安排东营市以外的供应商人员到场服务。安装调试工作可采用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如确实需要到场,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按照油田疫情防控统一要求,履行申请报备等相关手续,并将到场服务人员信息通报给物资管理配送中心。


信息来源: 
2021-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