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督联动”防控经营风险

  油田近日下发《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经营管理“六督联动”监督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各监督部门专业优势,通过一体化运作,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油田统筹审计、纪检、巡察、法律、内控、财务稽核等监督资源,在原“五位一体”监督基础上增加党委巡查监督内容,形成“六督联动”监督机制,实施一体化联动,避免重复交叉监督,促进精准有效发现问题,防控经营管理风险。

  “六督联动”主要监督内容包括投资与决策事项、招标投标、法律合同、项目实施过程、物资采购与使用、销售行为、财务资产经营、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等方面。

  “六督联动”涉及部门包括审计部、纪委监督部、党委巡察办、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财务资产部、企管法规部。审计部主要承担油气勘探、产能建设、油气生产等专业领域专项审计监督工作,纪委监督部主要组织开展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监督工作,党委巡察办主要承担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监督工作,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财务资产部主要承担财务稽核、专项检查等监督工作,企管法规部主要承担合同、招投标、法律纠纷、内部控制等业务监督工作。

  “六督联动”遵循一体化原则,统筹制定油田监督计划,每年各部门确定监督项目,在检查内容上有侧重,确保工作不重合。各监督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共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实施整改。监督部门之间监督信息互通、监督结果共享;监督人员可相互调用,实现专业互补。

  监督检查结果将作为油田了解各单位各部门经营管理状况和深化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油田经营风险管控考核办法处理;对于问题有关责任人,按照中国石化职工处分制度及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信息来源: 
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