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加强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体温监测工作

  5月5日,根据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第 424 号文精神,油田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体温监测工作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科学规范做好体温监测工作。

  《通知》对测温场所范围及测温点设置作出说明。测温场所主要指大型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图书馆、办证大厅、公积金大厅等公共场所和油田集中办公场所。上述各类场所要结合实际,科学规划人流行进路线和进入场所的通道,在入口处或大厅合适位置,合理确定室内体温监测的地点。不具备室内测温条件的,应搭建测温通道,避免在阳光直射、风速较大的地方测温。

  《通知》指出,各单位要配备、完善体温监测设备,科学规范使用测温仪器。大型超市、办证大厅等人流量大、人员密集的场所要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体温监控和筛查设备,合理增设体温监测设备和人员,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人群滞留和聚集。集中办公场所加装体温监测设备,使用手持式测温仪操作时要按照油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44号文件要求,准确把握测量部位、测量持续时间和测量间距等要素,提高测量的精准度。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体温监测,做到应测尽测。大型超市、图书馆、办证大厅、公积金大厅等场所要认真落实“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对所有进入场所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亮码通行。上述场所工作人员要落实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每天上班时进行体温监测,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通知》强调,集中办公场所要加强门禁管理,对外来人员实行“测温+健康码核验”措施。持有健康绿码及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各单位要加强对测温人员的岗位培训,力戒测温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各单位对监测发现的体温异常人员,要做好登记,立即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安排其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断。

信息来源: 
2020-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