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总厂清除环保隐患实现绿色生产

  据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恒利公司七月份检测报告显示,石化总厂污水处理场VOCs(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高浓度废气排放为45.8毫克每立方米,低浓度废气排放为47毫克每立方米,优于中石化50毫克每立方米标准要求,低于国家100毫克每立方米标准要求,实现绿色低碳环保发展。

  近年来,石化总厂扎实推进“创建绿色石化企业,共享碧水蓝天净土”工作,确保生产过程清洁环保。

  从2018年年底开始,石化总厂对污水处理场VOCs治理实施改造升级,增加活性炭罐再生解吸气设备,新增洗涤塔、吸附罐和除雾器;采用密闭性好、保障强度高的反吊式透明氟碳纤维膜,替代二污生化池密封材料。

  VOCs也叫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空气中VOCs浓度过高时,会引起慢性中毒,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

  通过“碱洗脱硫—吸附浓缩”先进工艺改造,以往生化池、浮选池、脱水机房等产生的低浓度恶臭废气被消除。调节罐、污油罐、隔油池等产生的高浓度恶臭气体,经过催化燃烧反应器处理,全部实现达标排放。

  自从今年六月份石化总厂污水处理场VOCs治理改造项目投用后,整个炼油污水净化装置区的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结合现有工艺特点,该厂还对水处理场进行优化改造,进一步确保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外排稳定达标。完善装置区、罐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应急水池和雨水监控池,增强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对主要炼油生产装置加热炉燃烧器进行整体更新,完成加热炉低氮燃烧改造,大大降低排放浓度,满足环保排放要求。

  他们还不断优化生产工艺参数,对常减压装置空冷风机、鼓风机、引风机实施变频改造,优化空气预热器系统运行,降低装置用电量和燃料消耗。同时,积极落实生产装置泄漏检测和加热炉烟气排放管理,强化烟气指标排放和环保指标管控,进一步消除环保隐患。

  秉持“凡是绿色低碳、环保需要的投资一分不少;凡是伤害、损害绿色低碳和环保的效益一分不要;凡是对绿色低碳和环保不利的事情一件不做”环保理念,石化总厂实现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的目标。


信息来源: 
2019-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