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和联合国人居奖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打造生态宜居城市,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东营市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暨联合国人居奖活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原建设部于1992年面向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发起的创建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04年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国家园林城市的“升级版”,更加突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城市生态功能的完善、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和城市为民服务水平的提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包括综合管理、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境、市政设施、节能减排、综合否决项共7大部分46项考核指标,标准严格、评审谨慎,目前全国共有11座城市获评。

      东营市自2012年开始启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近年来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和全国文明城市。2016年9月底,山东省住建厅对东营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认为东营市已基本具备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条件。目前,东营市创城工作正处于全面创建阶段,将重点打造“大空间、大绿地、大水面、大湿地”的城市特色,建设独具魅力的湿地之城、生态之城,最大限度地“显湿露水”。据了解,今年6月东营市将达到申报条件,并于2019年迎接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现场考核验收。

信息来源: 
2018-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