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示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埕岛油田中心二号平台至中心一号平台输油复线建设工程 | 行业类别 |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 |||
项目简介 | 本次工程新建中心二号至中心一号平台海底输油管线1条,内管规格为Φ457×14.3mm(X60级无缝钢管),设计压力4.0MPa;外管规格为Φ559×12.7mm(X60级直缝埋弧焊钢管),长度为2615m。 | |||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 评价机构 | 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范路 |
技术负责人 | 蔡宗虎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伟斌 | |
项目评价组长 | 蔡宗虎 | 报告编制人 | 蔡宗虎 | |
报告审核人 | 石双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闫肃肃、付荣、蔡宗虎、张庆华、高莎莎、胡芳芳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4.5.7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3 |
安全评价类型 | 验收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蔡宗虎、张庆华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4.10.23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结论 | .2 符合性安全评价综述 根据海洋采油厂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结合现场检查,本次评价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的基础上,主要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工程建成后可能存在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对危险有害程度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埕岛油田中心二号平台至中心一号平台输油复线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现状以及安全设施的现状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得到以下评价结论。 埕岛油田中心二号平台至中心一号平台输油复线建设工程自试运行以来,运行良好、生产状况稳定。管道设计合理,施工质量可靠,无相关事故报告,能达到正常的使用要求,试运行期间运行正常。 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通过可研方案编制、预评价、设计审查及备案、施工、管线与设施发证检检、试运行检查等环节,安全设施符合建设工程“三同时”的原则。 海洋采油厂及海二采油管理区设有专门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各项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比较完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出海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海上石油作业安全救生培训”证书。 安全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设计审查所提意见、发证检验机构的检验、试运行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设计单位、海洋采油厂等相关单位根据工程实际进行整改,并有记录。 8.3 工程运行后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控制 通过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可知,埕岛油田中心二号平台至中心一号平台输油复线建设工程投产后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海底管道泄漏、火灾、管道爆裂、水击、淹溺等。其中危险程度较高的有管道泄漏、火灾、管道爆裂,这几个危险程度较高的事故可能造成停产、人员伤亡事故。工程在运行过程中,经过方案编制、设计审查、安全预评价、试运行检查、发证检验等环节,对工程存在的风险分析全面,消减方法及控制措施有效。 8.4 安全验收评价结论 通过对埕岛油田中心二号平台至中心一号平台输油复线建设工程的评价分析,在工程实施的各环节,能够保证安全措施的设计、施工的有效性;自试运行以来,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满足安全运行要求;安全管理制度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应急预案能保障应急的要求,从安全角度考虑,本工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要求,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