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示
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孤南201-孤南206井区馆上段产能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 行业类别 | 陆上(石油天然气 开采) |
项目业主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孤岛镇 | |||
项目简介 | 本工程新钻6口油井:孤南201-斜13井、孤南201-斜14井、孤南201-斜15井、孤南201-斜16井、孤南201-斜17井、孤南201-斜18井的钻采工程;地面工程,包括配套新建的采油油气储运、供配电、自控、通信、道路等,及采油管理七区的安全管理。 可研中规划入内的3口老油井:孤南201-斜11井、孤南201-斜12井、孤南206-斜6井在本工程中无工作量,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 |||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 评价机构 | 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 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范路 |
技术负责人 | 宁立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伟斌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洋 | 报告编制人 | 刘洋 | |
报告审核人 | 胡芳芳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石双、路媛媛、蔡宗虎、闫肃肃、常琳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4.10.3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12.25 |
安全评价类型 | 预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洋、常琳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4.11.7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结论 | 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天然气、硫化氢、高温高压蒸汽、复合酸、氮气等。工程工艺满足要求,设备选型合理。方案中沿用已经成熟的原有技术,现运行的体系和制度较为完善,并针对要害部位提出了安全设施设置和部分安全防范措施,为本工程建设和安全运行提供了可靠前提。 通过安全预评价,为确保该项目建成投运后的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工程下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应切实落实实施方案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将有利于该项目在今后安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程度,从而有效控制本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综上所述,本工程在采取实施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