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六区6-42-侧495等三个井区侧钻井开发工程安全预评价 | 行业类别 |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
项目业主 | 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项目地址 | 东营垦利 | |||
项目简介 | 本次调整区域位于孤东油田六区3-5、八区3-4、二区馆5等单元的三个井区,目前存在问题是局部井区井网不完善,储量动用程度低的问题,下步利用老井侧钻调整井网,提高动用储量,改善开发效果。 | |||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 评价机构 | 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刘洋 |
技术负责人 | 宁立伟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王伟斌 | |
项目评价组长 | 闫肃肃 | 报告编制人 | 闫肃肃 | |
报告审核人 | 石双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闫肃肃,付荣,高莎莎,蔡宗虎,胡芳芳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无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24.1.15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3.29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预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闫肃肃,付荣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24.2.28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结论 | 通过安全预评价,为确保该项目建成投运后的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工程下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应切实落实实施方案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将有利于该项目在今后安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程度,从而有效控制本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 综上所述,本工程在采取实施方案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