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管理一区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管理一区100兆瓦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

行业类别

石油天然气

项目业主

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新能源开发中心

项目性质

预评价

项目地址

山东东营

项目简介

本工程光伏电站分为光伏发电区和110kV升压变电站区。利用胜利油田孤东采油厂管理一区盐碱滩涂和坑塘水面进行光伏发电工程建设,项目采用混凝土管桩作为基础,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容量为106.24068MWp,共建设540Wp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196742块、直流汇流箱378台、35kV逆变升压一体机27台,单台容量为3125kW,直埋敷设35kV集电线路30km。利用孤东管理一区51#接转站旧址建设110kV 升压变电站1座,110kV升压变电站主体部分采用二层框架结构,主要包括35kV高压开关室、35kV 1#2#消弧线圈室,交直流电源室及蓄电池室、SVG区、110kV GIS室、保护室、控制室等。新建户外110kV升压变2台,容量为50MVA,建设SVG无功补偿装置2套、容量±12MVA,配套建设10MW/20MWh储能设施,所发电量经110kV电力线路全部并入220kV新孤变变电站。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评价机构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张鲁

技术负责人

彭星来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洋

项目评价组长

胡芳芳

报告编制人

杜帆

报告审核人

王安鹏

项目安全评价师

胡芳芳、杜帆、杨冬平、刘伟、蔡宗虎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签订合同时间

2022.5.27

报告提交时间

2022.12.16

安全评价类型

预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胡芳芳、杜帆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22.5.31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评价报告对本工程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辨识与分析,主要危险物质为变压器油、六氟化硫等,应重点防范火灾、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车辆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本工程不涉及重大危险源。通过安全预评价,为确保该项目建成投运后的提高安全运行水平,工程下一步设计、施工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应切实落实可研及本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将有利于该项目在今后安全生产运行中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程度,从而有效控制本工程的危险、有害因素。综上所述,本工程在采取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对策措施的基础上,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要求。


信息来源: 
2022-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