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概 况 | 项目名称 |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芦湖油田樊11块沙三中亚段老区整体调整工程安全验收评价 | 行业类别 | 石油天然气 | |
项目业主 | 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 | 验收评价 | ||
项目地址 | 淄博市高清县 | ||||
项目简介 | 新钻总井数4口(油井3口,水井1口),其中新钻油井3口(樊11-106、樊11-108、樊11-109),新钻水井1口(樊11-107)。开发方式采用注水开发,选用12型游梁式抽油机。 | ||||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 评价机构 |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 机构负责人 | 郭爱洪 | |
技术负责人 | 张鲁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丽国 | ||
项目评价组长 | 刘洋 | 报告编制人 | 刘洋 | ||
报告审核人 | 刘伟 | 项目安全评价师 | 王安鹏、蔡宗虎、高莎莎、郭爱洪 | ||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洋、王安鹏、蔡宗虎、高莎莎 | ||||
评 价 活 动 主 要 信 息 | 签订合同时间 | 2019.11.20 | 报告提交时间 | 2019.11.8 | |
安全评价类型 | 安全验收评价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 刘洋、王安鹏 | ||||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 2019.11.2 | ||||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 无 | ||||
评价结论 | 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大芦湖油田樊11块沙三中亚段老区整体调整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生产和使用情况以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评价: 一、本工程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天然气和高压水,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触电等危险有害因素。 二、采油、油气集输工艺、技术以及生产装置、设备、设施成熟、可靠,设计、施工、运行中采取了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及其他伤害等对策措施,符合《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GB50350)等标准、规范要求。 三、建设单位严格履行了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工程建设合法合规;落实了安全预评价对策建议和初步设计中安全生产保障等相关内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均具有相应资质,工程质量合格,安全措施合理有效,试运行顺利、平稳、无事故。 四、工程管理单位在工程试运行期间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 五、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青采油管理区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完善,按规定对在岗职工和调岗员工进行了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建立了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 综上所述,安全评价认为:大芦湖油田樊11块沙三中亚段老区整体调整工程符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相关要求,具备了安全验收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