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油田孤北18-斜2块产能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

孤岛油田孤北18-2块产能建设工程

行业类别

石油天然气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项目性质

预评价

项目地址

河口区孤岛镇

项目简介

新钻井3口。1口直井,2口定向井,全部为生产井,均采用套管完井。新建2井式阀组1座、套管气回收装置3套、采油井口3套;新建Φ89×4.5-80mDN65 PN2.5MPa(塑料合金复合管,保温δ=30mm-230mDN65 PN2.5MPa(塑料合金复合管,保温δ=30mm-230m。配套土建工程及供配电、自控、通信系统等。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评价机构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郭爱洪

技术负责人

张鲁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丽国

项目评价组长

刘洋

报告编制人

刘洋

报告审核人

刘伟

项目安全评价师

梁勇、付蓉、胡芳芳、蔡宗虎、高莎莎、郭爱洪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注册安全工程师:刘洋、梁勇、付蓉、胡芳芳、蔡宗虎、高莎莎

签订合同时间

2019.6.14

报告提交时间

2019.7.15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刘洋、梁勇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19.6.25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依据孤岛采油厂《孤岛油田孤北18-2块产能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结合该工程沿途周边环境状况及工艺特点,并类比调研同类工程,对该工程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性及其危险程度进行了分析、评价,结果如下:

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原油、天然气(甲烷),还包括钻井施工时涉及的汽油、柴油、放射性同位素等。

通过预先危险分析可知,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主要危害因素是有井喷、火灾爆炸、凝管、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中毒窒息、高处坠落等,应对上述危险危害进行重点防范。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标准规范,编制安全检查表,通过安全检查,本工程可研中已采取了一些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措施,对于可研报告中未明确的事项,应在下一步设计以及将来的运营管理中明确。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该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选用工艺成熟、设备选型合理、管道路由设计合理,并配有较先进的自控方案,在进一步落实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后,本工程从安全生产角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信息来源: 
2019-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