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油田西4-侧10等9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

项目名称

孤岛油田西4-109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

行业类别

石油天然气

项目业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项目性质

预评价

项目地址

河口区孤岛镇

项目简介

孤岛油田西4-109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井区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地区。区域地表主要为荒地、农田。本方案共部署新侧钻井9口(6口侧钻水平井,3口侧钻定向井)。总进尺为3777.3m,平均单井进尺419.7m。新建单井集油管线φ76*6-1840米;新建掺水塑料合金复合管DN40 PN6MPa-680米;新建玻璃钢掺水干线DN80 PN6MPa-380米;采油井口4套,掺水井口4套,套管回收气装置8套;新建注水加注(降粘)装置1套;注水井口25MPa1套;新建注水管线φ76*7-650米、φ76*6-150米。

评价

机构

及评

价项

目组

评价机构

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郭爱洪

技术负责人

张鲁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丽国

项目评价组长

刘洋

报告编制人

刘洋

报告审核人

刘伟

项目安全评价师

梁勇、张洪梅、王安鹏、蔡宗虎、高莎莎

参与评价工作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技术专家

注册安全工程师:梁勇、张洪梅、王安鹏、蔡宗虎、高莎莎

签订合同时间

2019.9.16

报告提交时间

2019.11.20

安全评价类型

安全预评价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人员

刘洋、梁勇

到现场开展评价活动时间

2019.9.19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评价结论

本工程安全评价在认真研究分析被评价单位提供、现场收集到的评价对象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孤岛油田西4-109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采用预先危险分析、安全检查表(SCL)等评价方法,对孤岛油田西4-109口侧钻井井网完善工程进行了安全预评价,得出以下评价结论:

该工程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有原油、天然气等;主要危险工艺包括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钻井作业等作业,这些危险作业易引发火灾爆炸、井喷、触电、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运行管理中应在上述方面进行重点防范。

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了安全检查表,通过安全检查表评价可知,可研中对钻井工程、采油工程、油气集输、注水系统、电力、自控等均进行了设计,并考虑了安全因素和措施。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可研报告以及本报告提出的建议措施开展下一步的设计工作和施工管理。

综上所述,本评价报告认为在落实和完善可研和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安全措施和建议后,安全生产条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工程应针对评价分析的问题,从本质安全出发,做好工程的风险识别和分析,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提高管理者和岗位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对事故的应变能力,以保证该工程的安全运行。





信息来源: 
2019-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