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沙四-孔店组滚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沙四-孔店组滚动开发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2026年6月18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沙四-孔店组滚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纯梁采油厂
联系人:江主任
联系电话:15666216907
2026年6月30日
关于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沙四-孔店组滚动开发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红头+专家意见+复核意见.pdf
专家意见修改稿-纯梁采油厂高青油区沙四-孔店组滚动开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