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采油厂西区、南区区块滚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孤岛采油厂西区、南区区块滚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目前均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文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接收社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本项目共部署76口井,其中油井63口,注水井11口,注聚井2口,共部署36座老井场。项目共新建采油井口装置63套,游梁抽油机63台,注水井口装置11套,注聚井口装置2套。新建集油管线Φ76×5mm 20#无缝钢管4.41km、DN100玻璃钢管7.8km,新建注水管线Φ60×9mm 20#无缝钢管4.3km、Φ114×14 20#无缝钢管1.2km,新建注聚管线DN50玻璃钢0.77km。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自控等工程。
二、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LApn2HnZPvviEOMYphAEnA?pwd=jphm 提取码: jphm
纸质版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 联系人:李泽霖 联系电话:13396310426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自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