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乐安油田草4块沙二三段综合调整工程节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现将关于《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乐安油田草4块沙二三段综合调整工程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143.6tce,年碳排放量11035.1tCO2,其中年用电量198.64万kW·h,年注汽量30888t。
二、本项目在建设实施过程中,已全面落实《节能报告》及节能审查环节提出的各项意见与要求。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节能相关的政策导向、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要求,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与合理性,制定的节能措施具备实际可行性与应用有效性,配备的设备设施均达到节能高效的性能标准,符合国家关于合理用能的相关规定。
三、公示期: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玉波
电话:18654673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