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目前《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初步编制完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工程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滨州市沾化区
工程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新建、更换各类管线共计40540m;②建设282口井,其中包含13口探井转开发井、204口新钻井(165口油井、39口水井)、57口侧钻井、8口转注井,常规井最大产油量为33.34×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225.62×104t/a(开发第15年),最大年注水量93.29×104m3/a(开发第15年),页岩油井最大产油量为19.2×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48.18×104t/a(开发第1年),共计最大产油量为52.54×104t/a,最大产液量273.80×104t/a。③新建加热炉13台,配套建设φ114×5mm加热炉天然气管线11180m。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ok3OiCfIQIfWGMRJ87RDg
提取码: a18e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前往建设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也可向环评单位索要相关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46-8571460
评价单位: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华特广场C510室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5753122025 电子信箱:1808662264@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区域周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映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将意见或建议填写至公众意见表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