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第二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第二批)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新户镇、滨州市沾化区及无棣县
建设内容:项目共部署110口井,其中探井9口、油井81口(新钻油井42口、水转油6口、侧钻井33口)、水井20口(新钻水井12口、油转水8口),钻井总进尺222644.3m。配套建设单井集输管线、加热炉;另配套建设供配电、通信、自控等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量3.7×104t(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9.02×104t/a,最大年注水量26.4×104t。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通讯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1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邮箱:wanggaobin.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596665693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