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河口采油厂综合调整工程
二、拟建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利津县;滨州市沾化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新建、更换各类管线共计40540m;②建设282口井,其中包含13口探井转开发井、204口新钻井(165口油井、39口水井)、57口侧钻井、8口转注井,常规井最大产油量为33.34×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225.62×104t/a(开发第15年),最大年注水量93.29×104m3/a(开发第15年),页岩油井最大产油量为9.42×104t/a(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25.06×104t/a(开发第1年),共计最大产油量为42.76×104t/a,最大产液量250.68×104t/a。③新建加热炉13台,配套建设φ114×5mm加热炉天然气管线8915m。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1)工程分析;(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3)水环境影响分析;(4)声环境影响分析;(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6)环境风险分析;(7)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系方式:0546-8571460
四、环评机构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工
联系方式:15753122025
电子邮箱:1808662264@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拟建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表获取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0KjlRX6IPewX4tA3eLAW0w
提取码:qjoy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