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东广天然气管线更新改造一期工程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孤东广天然气管线更新改造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工程途经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和东营区
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干线管道全长约33km,管径DN500,设计压力4.0MPa,经过垦利区、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3个县区,沿线新建站场3座,新建阀室1座;新建联络线管道全长约6km,管径DN300,设计压力4MPa,全部位于垦利区。沿线设改造站场2座。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三路929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12125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 
2025-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