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明公司”或“公司”)成立于成立于2008年,是由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油气产业整合重组成立的油公司,总部位于东营市济南路大明大厦,作为胜利油田分公司的二级单位进行管理,主要从事低品位、难动用油气藏的勘探开发。鲁明公司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定期进行环境监测,按时缴纳环保税。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环评要求,无环境违法事件发生,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
鲁明公司下设5个采油管理区及1个采气管理区,5个采油管理区分别为济北、商河、临邑、滨南、及青南采油管理区。鲁明公司独立管理着曲堤、青南等5个油田和商四区、滨425等7个开发区块,管理着盐家等4个含气区块,合作管理着平方王、滨79等7个区块单元,探明含油面积214平方千米,探明地质储量2.05亿吨。主要分布在东营、滨州、德州、济南4个地市。截至2024年底,鲁明公司累计探明含油面积233.96km2,探明石油地质储量20447.86×104t。累积产油1395.07×104t,采出程度9.7%,采油速度0.5%。共有各类井合计2508口,其中油井1750口,开井1379口;注水井718口,开井536口;气井40口,开井21口。
公司执行了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由管理区以独立法人申报,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行登记管理。
公司2024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为370571-2024-103-L。
采油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高架罐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井、计量站、联合站等产生的烃类气体。
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电加热除外)、高架罐(电加热除外)燃料均为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mg/m3),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0.06mg/m3)。
主要废水为生产采出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采出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或环保厕所,主要采取就近接入市政管网、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及拉运等方式进行处理。
1、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防渗膜、含油废弃包装物、清罐底泥、油泥砂、废机油等,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主要产噪设备为增压泵、注水泵、输油泵、抽油机等。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工作场所严格执行,减少员工接触强噪音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音现场进行降噪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主要原辅料为破乳剂。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天然气消耗。
公司主要产品为原油、天然气。
公示期:2025年4月29号-2025年5月30号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企业名称: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丹娜
联系电话:0546-8717879
电子邮箱:t-zhangdanna.slyt@sinope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