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法人代表:卢惠东
企业所在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59号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以下简称“东辛采油厂”)成立于1986年,是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的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企业,地处黄河以南,勘探开发区域北至黄河南岸,南到现河,西至董集,东到莱州湾。东辛采油厂先后发现并投入开发了东辛、永安、广利、新立村、盐家等5个油气田区,辖区面积946km2,开采区域主要集中在东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垦利区境内。
我厂严格执行环保文件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定期填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时缴纳环保税。生产过程中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近5年未发生环境违法事件,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
我厂执行了排污许可制度,2020年07月17日申领排污许可证,2025年03月21日重新申请,有效期限为:2025年03月21日至2030年03月20日。
我厂于2024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02-2014-146-M)、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71-2024-104-M)和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05-2024-102-M)进行了备案。
(一)废气
采油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高架罐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井、计量站、联合站等产生的烃类气体。
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电加热除外)、高架罐(电加热除外)燃料均为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mg/m3),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0.06mg/m3)。
(二)废水
主要废水为生产采出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采出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或环保厕所,主要采取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及拉运二种方式进行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防渗膜、含油废弃包装物、清罐底泥、油泥砂、化验室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机油等,我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山东天中环保有限公司、滨州市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清博生态材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为增压泵、注水泵、输油泵、抽油机等。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工作场所严格执行,减少员工接触强噪声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声现场进行降噪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一)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料为破乳剂。
(二)能源消耗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天然气消耗。
(三)产品产量
主要产品为原油、天然气。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546-6211659
电子邮箱:yangbin761.slyt@sinopec.com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东营九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8654667302
电子邮箱:dyjiuq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