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法人代表:卢惠东

企业所在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59

公司概况: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以下简称“东辛采油厂”)成立于1986年,是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的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的二级生产企业,地处黄河以南,勘探开发区域北至黄河南岸,南到现河,西至董集,东到莱州湾。东辛采油厂先后发现并投入开发了东辛、永安、广利、新立村、盐家等5个油气田区,辖区面积946km2,开采区域主要集中在东营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垦利区境内。

我厂严格执行环保文件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定期填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时缴纳环保税。生产过程中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近5年未发生环境违法事件,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

我厂执行了排污许可制度,20200717申领排污许可证,20250321日重新申请,有效期限为20250321日至20300320日。

我厂于2024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02-2014-146-M)、东营市生态环境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71-2024-104-M)和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垦利区分局备案文号370505-2024-102-M进行了备案。

二、公司产排污情况

(一)废气

采油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高架罐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井、计量站、联合站等产生的烃类气体。

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电加热除外、高架罐电加热除外燃料均为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mg/m3),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0.06mg/m3)。

(二)废水

主要废水为生产采出和生活污水。

生产采出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或环保厕所,主要采取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及拉运二种方式进行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防渗膜、含油废弃包装物、清罐底泥、油泥砂、化验室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机油等,我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山东天中环保有限公司、滨州市瑞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清博生态材料综合利用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为增压泵、注水泵、输油泵、抽油机等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工作场所严格执行,减少员工接触强噪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现场进行降噪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三、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一)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料为破乳剂。

(二)能源消耗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天然气消耗。

(三)产品产量

主要产品为原油、天然气。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0546-6211659

电子邮箱:yangbin761.slyt@sinopec.com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东营九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健

联系电话:18654667302

电子邮箱:dyjiuqian@163.com


信息来源: 
202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