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河口采油厂隶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地处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1号。前身是1972年7月成立的河口指挥部,1989年6月20日,更名为河口采油厂至今。主要分布在河口区、沾化区、北海新区、利津县、无棣县等“两县三区”境内。
河口采油厂拥有胜利油田面积最大、最广的滩海油田,海岸线近100公里,主要包括飞雁滩油田、英雄滩油田、大王北油田、大王庄油田,总计动用含油面积46.6km2,动用地质储量4995万吨,可采储量1321万吨,标定采收率26.5%。
目前,河口采油厂油井3672口,水井1974口、联合站6座、接转站14座,注水站49座,计量站261座、配水间155座。河口采油厂所辖的14个油田,其中埕南油田及陈家庄油田为注汽和注水开发,其他12个油田为注水开发。各类设备主要有输油泵、注水泵、供水泵、加热炉、抽油机等。
河口采油厂有联合站5座,5000 m³原油储罐13座,2000 m³原油储罐5座,1000 m³原油储罐3座,内部油气外输管线约150km。
河口采油厂2022年9月22日完成东营市排污登记,登记编号为:91370500864731206W002U,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9月22日至2027年9月21日止。
2024年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为370503-2024-074-M;并在东营市生态环境局利津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为370522-2024-082-M。
(一)废气
采油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废气主要为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高架罐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油井、计量站、联合站等产生的烃类气体。
井场、站场加热炉、多功能罐(电加热除外)、高架罐(电加热除外)燃料均为天然气,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废气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烟尘: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50mg/m3。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mg/m3),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0.06mg/m3)。
(二)废水
主要废水为生产采出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采出水经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 5329-2022)标准要求后全部回注,不外排。
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或环保厕所,主要采取就近接入市政管网及拉运二种方式进行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油漆桶、废机油桶、废防渗膜、含油废弃包装物、清罐底泥、油泥砂、实验室废试剂及废试剂瓶、废机油等,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东营华新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为增压泵、注水泵、输油泵、抽油机等。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工作场所严格执行,减少员工接触强噪音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音现场进行降噪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一)原材料消耗
主要原辅料为破乳剂。
(二)能源消耗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天然气消耗。
(三)产品产量
采油厂主要产品为原油、天然气。
公示期:2025年4月25号-2025年5月31号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东营九千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 健
联系电话:15905462457
电子邮箱:dyjiuq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