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采油厂埕东油田产能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河口采油厂埕东油田产能调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河口采油厂埕东油田产能调整工程》及公众参与说明目前均已编制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文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对本工程的态度和环保方面的建议,接收社会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方案共部署20油井依托4座老井场建设。新建Φ76×4mm单井集油管线2.35km,新建Ф144×6mm集油管线0.42km,新建DN40单井掺水管线2.35km,新建Ф89×6mm掺水管线0.42km新建1座危废贮存间(依托埕东联合站油泥砂贮存池)。另外配套建设消防、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3.60×104t/a(第1年),最大产液量27.07×104t/a(第15年)

二、报告书及公参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q3JlBEGy7Dnv6uA95sjeZA?pwd=d2iz 提取码:d2iz

纸质版可以到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025314


信息来源: 
2025-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