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罗家油田产能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罗家油田产能调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罗家油田产能调整工程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河口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共部署17口油井,分布在3座井场(新建井场2座,依托老井场1座)。新建17台700型抽油机,油井采用密闭集输方式至接转站,新建加热炉2台,新建单井集油管线、集油支线合计11.4km。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及道路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546-8571460

 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1

 编:257200

三、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森诺科技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13668615412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721号森诺胜利大厦

 编:257094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公示发布时间:20241129


信息来源: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