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快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要求,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境内

2025119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三期期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5218日至2024317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邮箱jinyunpeng621.slyt@sinopec.com

关于克拉玛依五年滚动产能建设项目(二期排612-平101井区零散调整工程)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意见_temp.pdf

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 验收意见 .pdf

春风油田老区(克拉玛依市境内)五年滚动开发工程(三期)  验收报告.pdf


信息来源: 
202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