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202091日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式如下:

单位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654200333133020Q

法定代表人:杨海中

注册地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乌伊路68

生产地址: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新春油田

联系方式:段爱民 18954627121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内容:油气勘探开发销售;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发、应用;工业物资采购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品: 原油                  规模: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表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危废暂存场20242月正式运行,内设置有4座危废贮存库,贮存库面积均为32.8平方米4座危废贮存库的贮存能力均为50/年,合计200/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0218月,新疆天合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11012日,取得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克环函﹝2021149 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编制《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650203-2024-28-L),项目建设至公示期间未发生环境风险事件发生。

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无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每个贮存设有排风扇设施;根据自行监测,暂存场厂界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暂存区域周围设置围堰,防止废液溢流,固体危险废物通过防漏吨袋盛装,润滑油进行桶装,非正常状况下产生渗滤液,由每个集装箱下的回收池分别进行回收并委托克拉玛依沃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拉运处置。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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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2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