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鲁发改环资〔2 024〕657号),现将《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采油管理九区油井节能提升改造工程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年减少耗53.14tec,减少碳排放366.24tCO2e/a,其中年减少耗电43.24×104kWh。
二、本项目的建设落实了《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中的意见,符合节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方案先进合理,节能措施可行有效,设备设施节能高效,符合合理用能要求。
三、公示期: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已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隆延强,联系电话:0543-3460463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