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利海上埕岛油田埕北208块产能建设工程(调整版)节能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现将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胜利海上埕岛油田埕北208块产能建设工程(调整版)节能验收报告》主要结论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耗电量1529.66万千瓦时,综合能源消费量1879.95吨标煤(当量值)。
二、本项目建设落实了《节能报告》和节能审查中的意见,符合节能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程方案合理,节能措施可行,设备设施节能高效,符合合理用能要求。
三、公示期: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要求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签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郭长伟13616471661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