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滨二六线维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110kV滨二六线维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110kV滨二六线维修工程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需进行公众参与,现将本工程基本情况和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示如下,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10kV滨二六线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地点:滨州市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境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新建输电线路 5.05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输电线路 4.652km(110kV滨二六线与 35kV 滨六三线同塔架设),110kV 单回架空输电线路 0.398km。共新建钢管杆 29 基。拆除原 110kV 滨二六线 29#塔至 110kV 滨二六线 49#塔之间输电线路和杆塔,长度约 5.9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电力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46-8591078

电子邮箱:lidongjin.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山东核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宿先生

联系电话:1530546008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信息来源: 
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