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南油田94号站外输管线等3条管线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二、拟建工程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渤南油田94号站外输管线等3条管线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河口街道、六合街道;
建设内容:
(1)油气集输部分
更新渤94站外输集油管线Φ159×7-2.26km,其中定向钻穿越段Φ159×9-0.44km;更新渤95站外输集油管线Φ219×8-2.16km;管线采油加强级环氧粉末内防、内堆焊补口、加强级3PE外防、30mm泡沫黄夹克保温。
(2)低压供水部分
更新渤三站至22#阀组供水管线螺旋缝埋弧焊钢管Ф323.9×7.1 L290-3.6km,其中定向钻穿越段0.65km,环氧粉末内防、小车补口、3PE外防。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
联系电话:13963396116;
邮政编码:257200;
联系人:王主任;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906401978
电子邮箱:165027615@qq.com
邮编:250014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中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交流—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技术评估和报告书评审—报告书报批(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八、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