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段部分管段更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段部分管段更换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4号)的相关要求,对《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段部分管段更换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孤罗东输油管线集贤输油站北段部分管段更换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河口区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拟对孤罗东部分输油管线进行改造。整体更换长度为7.85km,管线设计输送量350×104t/a,设计压力4.0MPa,设计温度70℃,管线设计年30,项目总投资5110.14万元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 

联系人:平科长   

联系电话:13455705031   0546-8559981

电子邮件:pingkeke.slyt@sinopec.com  

通讯地址:东营市东营区黄河路街道黄河路680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总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485


信息来源: 
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