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南采油厂滨南油田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委托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滨南采油厂滨南油田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滨南采油厂滨南油田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滨南采油厂滨南油田2024年产能建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杨柳雪镇、滨北街道、秦皇台乡、梁才街道

建设内容:部署油水井83口,其中新钻油井46口,新钻注水井35口,探井转开发井2口;新建注水泵撬2套;新建250kW水套加热炉3台(均配套低氮燃烧器、分水器、分气包)、100kW水套加热炉1台(配套低氮燃烧器、分水器、分气包),另外配套建设集油及注水管线、井口加药装置、阀组、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六路531号

联 系 人:衡特

联系电话:0546-3462164

邮    箱:hengte1103@163.com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实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滨南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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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202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