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岛采油厂河滩油田沙2-沙3层系井网优化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孤岛采油厂河滩油田沙2-3层系井网优化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黄河口镇

建设内容:本项目改造侧钻井16(13+3)、措施井13(7+6),布置在27井场内优化简化集油管线、注水管线,新建集油管线8.845km注水管线10.447km。另外配套供配电、自控及道路等工程。改造后完成后恢复油量2.08×104t(开发第1年)最大产液量24.72×104t(开发第5年),年最大注水量24.6×104t(开发第5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通讯地址:东营市河口区孤岛镇永乐路

联系人: 郭菲

联系电话:18661379859

邮箱:guofei682.slyt@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名称:山东碧霄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0531-86992618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并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建议。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岛采油厂 

                                               2024511

 

 


信息来源: 
2024-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