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孤东采油厂2024年第二批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2024年第二批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投资:总投资3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3.5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井数135口,油井共87口,其中1口探井转开发,定向井33口,侧钻油井48口,更新井5口;新钻注水井共48口,侧钻注水井40口,定向井7口,更新井1口,钻井总进尺223125m;新建φ89×10集油管线16.3km,φ89×10注水管线12.5km。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等工程。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最大年产油量7.8×104t(开发第1年),最大年产液量78.5×104t(开发第15年),注水量保持38.33×104m3/a,注汽量保持1.08×104m3/a。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通讯地址:东营市河口区仙河镇
联系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5954687656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胜利油田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 7 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