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77评价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77评价井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77评价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77评价井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小拐镇西北侧约16.2km

2024623日,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准噶尔盆地西部隆起车排子凸起排677评价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出具了验收意见,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76日至20248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卢浩

联系电话:0546-8683076

排677-其他事项说明.pdf

专家意见-排677.pdf

排677验收报告(公示稿) .pdf




信息来源: 
2024-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