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河口采油厂2024年利津油区产能调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口采油厂2024年利津油区产能调整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建设地点:东营市利津县、河口区境内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项目共部署87口井,全部为新钻井,分布于42座井场(其中新建井场13座,依托老井场29座),并配套建设相应的集油阀组、抽油机、注水井口装置等;新建22座燃气加热炉;新建单井集油管线34.05km、集油支干线5.617km、单井掺水管线23.978km、单井注水管线4.003km。埕东油田区域拟新建注水管线35.20km,改造埕东采出水处理站内气浮罐2座,新建外输离心泵3台;渤深六接转站新建提升泵2台;渤南9#注水站新建提升泵2台等,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自控、通信及道路等工程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963396116
电子邮件:wanggaobin.slyt@sinopec.com
通讯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91号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机构名称:中石化(山东)检测评价研究有限公司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