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埕65-11等井区侧钻调整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埕65-11等井区侧钻调整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河口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和利津县刁口乡境内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20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高斌 联系电话:13963396116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