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河采油厂滨州区域2024-2026年产能及配套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一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其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现对“现河采油厂滨州区域2024-2026年产能及配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现河采油厂滨州区域2024-2026年产能及配套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境内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钻井工程、地面集输工程和现状改造三部分内容。
钻井工程,共部署64口井(其中油井46口,注水井11口,注聚井7口)。新钻井全部为定向井,侧钻井21口,钻井总进尺129068m,分别位于32座井场内,并配套建设相应的抽油机、井口装置等。
地面集输,本项目油井采用密闭管输和单井拉运两种集输方式。新建电加热高架罐7座,新建集油管线5342m、掺水管4045m、注水管线12208m和注聚配套管线11880m,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管线阀组。
现状改造,包括将4口现有油井转为注水井及对草西联合站原油系统和附近注入系统的改造。
另外配套建设危废暂存间、供电、自控、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采用注水、注聚方式开发,项目实施后最大新建产油能力6.93×104t/a(第2年),最大新建产液量23.87×104t/a(第8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
联系人及电话:张科长 18954626592
联系地址:东营市东营区现河采油厂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山东兴达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网址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中附件1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环评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记录、汇总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告发布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现河采油厂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