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孤东斜291块等五个单元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孤东斜291块等五个单元产能建设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孤东采油厂
建设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垦东办事处孤东采油厂孤东前线(孤东圈)
公示内容:竣工环保验收调查表、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2月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明升
电 话:15954687656
孤东采油厂孤东油田孤东斜291块等五个单元产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调查报告.pdf
关于孤东油田孤东斜291块等五个单元产能建设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