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信息公示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要求,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春风二号联合站北侧约500m处,东距G217600m

202421,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

对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2024320日至2024416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

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邮箱:jinyunpeng621.slyt@sinopec.com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

关于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危废暂存场建设工程验收报告--终稿.pdf

信息来源: 
2024-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