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信息公示

根据相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要求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夏孜盖乡西南部。

2024111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调查表进行了审查并对项目现场进行了检查出具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见附件),认为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建设广泛收集公众意见以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公众的智慧获得解决有关问题的方法、建议。现请您就后面的问题自由发表意见。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

二、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2427日至202431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请同时提供书面意见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邮箱:jinyunpeng621.slyt@sinopec.com

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pdf

阿拉德油田哈浅21区块哈浅21-10井、哈浅21-支平11井、哈浅21-支平12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终稿.pdf

关于排631-平1等20个探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pdf


信息来源: 
2024-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