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682号令)、《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现将阿拉德油田哈浅21-平3井、哈浅21-平4井、哈浅22-平2井、哈浅23-1井、哈浅23-平2井钻井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阿拉德油田哈浅21-平3井、哈浅21-平4井、哈浅22-平2井、哈浅23-1井、哈浅23-平2井钻井工程(第一批)
建设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和布克赛尔县夏孜盖乡西南部,
建设单位:中石化新疆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博奇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实际建设内容:本次完钻1口评价井,井号哈浅21-平4井、哈浅23-平2井
竣工日期:2023年4月2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金云鹏
联系电话:15288884143
联系地址:新春公司安全(QHSE)管理督查部
发布日期:2023年4月2日
阿拉德油田哈浅21-平3井、哈浅21-平4井、哈浅22-平2井、哈浅23-1井、哈浅23-平2井钻井工程(第一批)竣工日期公示.docx